汇算清缴早用于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的,因为过去个税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税的方式,汇算清缴跟居民个人关联不大。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账账、账表是否一致
第二步:针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编制审核底稿
第三步: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定报告、保留意见鉴定报告、否定意见鉴定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定报告。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五大注意问题
一、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需要备案吗?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类收集齐全,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对于可以同时享受多项优惠政策的除了按规定分项目核算外,也要分别留存备查资料。
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吗?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吗?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三、关于疫情防控税收减免政策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四、疫情期间,公司在工作场所为员工配发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没有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五、企业以前年度发生时应扣未扣支出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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