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作经营: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外商投资合伙:其主要的,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外资企业股东可认为外国企业,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我国居民,必须是我国公司;外资企业监事。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外资企业董事。投资公司成立时,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既能够延聘大陆居民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在我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无低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能够是:人民币、美元、英镑、港币、欧元等大币种体现在营业执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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