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食品经营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以及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5)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资质证明;
(7)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提交油水分离器检验合格报告;
(8)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提交运输配送车辆情况、检验设施、检验人员的相关材料;
(9)各类饭店、饮品店(包括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的规章制度;
(10)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1)其他资料
(1)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2)办理酒类资质审批要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
(3)卫生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批并核发《卫生许可证》;
(4)具有从事酒类的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和健全管理证明材料;
(5)具备酒储藏的相关设备。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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