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初注册申请的时候会进行名称登记的,合格后可以正式营业了,在之后发现名称和自己的企业意义不一样的话可以进行名称变更,那么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新鑫欣小编现在整理下变更名称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合伙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条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决议及合伙协议修正案;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合伙企业变更名称申请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5、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6、新合伙人资格证明。如合伙人为自然人的,还需要提交自然人的计生证明;
7、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需要提交转让协议(原件1份,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见证);
8、向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还应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证明(原件各1份);
9、全体合伙人之间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
10、《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1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
三、合伙企业名称变更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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