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股权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合伙企业怎么变更股权,新鑫欣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合伙企业股权变更的相关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
一、合伙企业变更股权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二、合伙企业股权变更申请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合伙协议;
5、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原合伙人或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7、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9、合伙人以事务、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12、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机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3、其他有关文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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