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公司可以变更的项目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
2、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代表变更;
3、外商投资经营范围变更;
4、外商投资经营住所变更;
5、外商投资公司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
6、外商投资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
7、外商投资公司变更投资方。
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3、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2)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增加注册资本或变更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2)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3)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5、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2)企业在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3)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6、增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含向分支机构的拨款数额);
(3)企业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验资报告;
(4)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并附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
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发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企业持原登记主管机关的核转通知函,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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