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劳务合同,按照3%的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1000万元*3%=30万元
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为增值税。
(1)城建税=增值税*7%=30万元*7%=2.1万元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30万元*3%=0.9万元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30万元*2%=0.6万元
(4)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7%=30万元*0.5%=0.15万元
注意:附加税费各地比例可能存在差异。
1000万元的片酬,支付给自然人,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计算过程可以分为三步:
①先计算减除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
10000000大于4000;
减除费用=
10000000×20%=2000000(元)
②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10000000-2000000=8000000(元)
③再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00,大于50000,税率填写40%,速算扣除数填写7000。
④后计算应纳所得税
应纳税额=
8000000×40%-7000=3193000(元)
①劳务报酬属于外部劳务服务,个人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范畴,应开具普通发票。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②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③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归纳上述规定,制定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附件):
附件:
级数 | 含税级距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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