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1月18日,上海市商场监管部门向首批个人网店店东颁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创新性地将网络运营场所,即网店网址作为个体工商户运营场所进行挂号。嘉定区个体工商户小宋拿到了区商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运营范围为日用百货的出售,成为上海首批持证上岗的个体网络运营户。这也意味着,上海电子商务运营者挂号正式启动。
自然人网店是否需求进行挂号的问题受到社会各方普遍关注,而《电子商务法》对此给出了清晰答案。那么,相关商场主体挂号都有哪些要求呢?上海市商场监管局开辟专栏,对有关问题进行回答。
1.为什么需求处理营业执照?
答:《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则,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依法处理商场主体挂号。
2.电子商务运营者是谁?
答:《电子商务法》清晰电子商务运营者,是指经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运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渠道内运营者以及经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电子商务运营者。也就是说,只要在网上卖东西,不管在微店、淘宝、朋友圈等,都能够被称为电子商务运营者。不管是自建网站还是APP的自营电商,或许经过公众号、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头条、直播、短视频等各种社交与信息媒体出售产品或供给服务的运营者,只要经过互联网出售产品或供给服务,在恪守《电子商务法》方面是共同的。
3.是不是所有商家都需求处理主体挂号(营业执照)?有没有例外?
答: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则,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依法处理商场主体挂号。但是,个人出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运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答应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散小额买卖活动,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求进行挂号的除外。
4.“小额零散”的具体规范是什么?
答:《电子商务法》对革除挂号的情形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则,其间关于“零散小额买卖”的规范,有关部门还在研讨,有待进一步清晰完善。
5.已经处理了商场主体挂号的运营者想从事电子商务运营,是否需求重新处理或再请求一张营业执照?
答:依法应当处理商场主体挂号且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则处理了商场主体挂号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运营者,可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答应在线上和线下依法展开运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则,在其主页明显方位,继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运营事务有关的行政答应信息。
6.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挂号为何种形式的商场主体?
答:展开电子商务运营活动应当恪守我国法律关于运营活动的一般性规则,遵从线上线下共同的基本原则处理商场主体挂号。电子商务运营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请求挂号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人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商场主体,应当按照现行商场主体挂号处理相关规则的程序和资料,向各地商场监督处理部门请求处理商场主体挂号。
7.营业执照是否必须是国内的,国外的是否能够?
答:在国内运营的店肆必须处理国内的营业执照才能够展开运营活动。
8.没有线下的运营场所,是否能够用网店的网址处理挂号?
答:根据商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商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运营者挂号的意见》规则,答应运营者运用《电子商务法》第九条中规则的由电子商务渠道供给的网络运营场所,作为运营场所请求处理挂号。现在,仅答应个体工商户运用网络运营场所处理挂号,企业和农人专业合作社仍按照既有规则处理挂号。按规则,以网络运营场所作为运营场所挂号的个体工商户,仅可经过互联网展开运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所房子用处用于从事线下出产运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许诺。
9.请求电子商务运营者挂号,应该去哪里办挂号?
答:以线下地址作为运营场所请求建立个体工商户的,请求人运营场所所在地的商场监管局(所)为个体工商户的挂号机关(处理组织)。
以网络运营场所作为运营场所请求建立个体工商户的,请求人是本市人员的,以其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所在地确认挂号统辖;外省市人员以上海市居住证上载明的居住地住址确认挂号统辖;港澳台居民以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上载明的居住地确认挂号统辖。
10.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运营场所应该怎么挂号?
答:个体工商户在线上线下一起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以线下实体运营场所地址作为运营场所进行挂号。
个体工商户仅经过互联网展开运营活动的,答应其将网络运营场所作为运营场所进行挂号。关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渠道从事运营活动的,需求将其从事运营活动的多个网络运营场所向挂号机关进行挂号。
11.请求运用网络运营场所挂号个体工商户,应该提交什么资料?
答:请求人向挂号机关提交请求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挂号请求书、请求人身份证明和网络运营场所运用证明(自行从电子商务渠道获取并打印)等资料请求处理挂号注册。
请求人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挂号请求书并作许诺,即清晰表明“自己许诺仅经过互联网展开运营活动,不擅自改变住所房子用处用于从事线下出产运营活动”。
12.什么是网络运营场所运用证明?怎么获取?
答:网络运营场所运用证明,是由为运营者供给网络运营场所的电子商务渠道出具的,包含运营者名字、身份证号、网络运营场所网址等基本信息的,表明请求人合法运用该网络运营场所的证明资料。渠道运营者将合作商场监督处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处理商场主体挂号的运营者处理挂号供给便利。
13.个人网店称号是不是要与营业执照共同?
答:现在没有要求店肆称号需与营业执照保持共同。个体工商户运用营业执照上的称号作为网店挂号事项,按照个体工商户称号挂号有关规则处理。
14.个人网店售卖产品项目与营业执照运营范围不共同是否能够?
答:已有营业执照的店东若是运营范围与网店运营范围不共同,需求处理改变。关于在线上线下一起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其运营范围应当为线上线下从事运营活动范围的总和。关于运用网络运营场所请求建立个体工商户的,其营业执照运营范围需标注“(仅限于经过互联网从事运营活动)”。
15.个人网店需求处理答应证吗?
答:网络运营个体工商户从事运营活动,依法需求取得相关行政答应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答应。
16.电子商务运营者是否必须亮照运营?
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则,有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在其主页明显方位,继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运营事务有关的行政答应信息,或许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依法不需求处理商场主体挂号的运营者,也需求在主页明显方位标明自己属于按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则的不需求处理商场主体挂号情形等信息,或许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信息发生改变的,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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