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变更股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登记办理,具体公司法是怎么规定股东变更的程序的呢?接下来由新鑫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流程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相关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需要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需要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版权所有 © 上海新鑫欣商务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沪ICP备19003081号-1 技术支持:助君网络